民勤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26 】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民政发〔2016〕210号
民勤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驻民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经2016年12月20日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共25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52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33项、备案制管理事项34项、管理和服务类事项38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进一步推行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对关系全县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要实行快速审批,努力做到一次申报、集中预审、联合勘察、全程协调、跟踪服务,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设立依据、优化程序、减少要件、压缩时限,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县督查室、审改办、效能办要适时组织对各部门审批事项办理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规范审批。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和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民勤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民勤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民勤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