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民勤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2-03 】 【选择字号: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民勤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驻民各单位:

《民勤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经县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各审批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制度措施,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要根据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新增、调整、要素变更等情形,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由审批部门向县审改办提出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后公布实施。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民勤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民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

 

民勤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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