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2-26 】 【选择字号:

民政发〔2016〕209号

 

 

民勤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省、市驻民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经2016年12月20日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县级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共106项,其中取消30项(行政许可事项6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3项、备案制管理事项2项、管理和服务类事项9项),调整17项(行政许可调整为管理和服务类4项、行政许可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1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调整为行政许可3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调整为备案制管理事项3项、管理和服务类事项调整为备案制管理事项6项),变更名称12项(全部为行政许可),合并47项(27项行政许可合并为11项、2项管理和服务类事项合并为1项、18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合并为3项)。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对决定取消的事项,一律不允许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调整的事项,要认真研究实施方案,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定审批程序、环节和办理时限。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

县督查室、审改办、效能办要加强对行政权力依法行使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单位在“管”和“服”上用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民勤县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民勤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民勤县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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