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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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订全县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县直各部门之间、县直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权责划分。
(三)负责审核审批县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负责市编委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管理工作;
审核审批各类股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四)负责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县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指导和协调全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五)负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六)监督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构;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
(七)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八)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负责县编委办自身建设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县编委和市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